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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新力量 · 筑梦新时代】蒋宏建:做行业精英 当为民代表
来源:市委统战部六处    2019-04-15 小字号


  蒋宏建,男,1972年12月出生,民进会员,天津君利律师事务所主任。多年来,蒋宏建坚持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经常深入社区,参加送温暖、解民忧活动,每年“七一”和春节都要走访慰问孤老、残疾人、困难党员、重病家庭等特困户,并积极救助困难儿童,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爱,还在社区成立“蒋宏建法律工作室”,把免费法律服务零距离送到百姓身边,“蒋宏建法律工作室”被中共和平区委、区政府评为第二十四届志愿服务优秀项目。蒋宏建长期为驻区武警部队官兵、和平区各社区居民、各中小学以及养老院等单位和学校义务提供普法讲座和法律咨询服务,多次参加市、区两级统战部门和人大以及十佳公仆协会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2014年上半年,和平区鹤寿养老院为了方便老人上下楼,在南营门街道帮助下出资8万余元购买了“椅式升降机”一台,但却被诉侵犯某公司专利权并索赔31万余元,已经投入使用并深受老人们欢迎的“椅式升降机”也遭停用。鹤寿养老院在案件即将开庭前找到蒋宏建,尽管时间非常紧迫,手头业务也十分繁忙,但蒋宏建欣然应允,义务为养老院代理该案并最终获得胜诉。蒋宏建免费代理鹤寿养老院专利侵权案件,维护二百多位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迹被《每日新报》和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栏目专题报道,北方网、天津文明网等媒体纷纷转载,在社会中产生了较大影响和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2015年蒋宏建光荣当选和平区第二十六届十佳公仆,律师当选十佳公仆,这在天津市尚属首次。

  2015年年底,蒋宏建到竞业里社区特困户家中走访慰问时,发现其中一位居民患有“渐冻症”,是位一级重度残疾人,其母亲今年已经78岁高龄,还是三级残疾,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十分困难。经过交谈蒋宏建了解到老人在本市还有一套住房,但被其女婿与前妻所生儿子占用拒不返还,还以种种理由主张该房屋应当归其所有。了解到该情况后,蒋宏建首先要求占房人主动搬出,在其拒绝返还房屋的情况下,蒋宏建免费代理案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通过现场勘验和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法院最终于2016年6月30日做出判决,房屋归老人所有!蒋宏建和社区工作人员向老人送判决书的那天,正好是7月1日,在建党日这一天,把这份沉甸甸的温暖送到了困难群众家中。后来蒋宏建又代理老人就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该房屋已经收归老人,今后房屋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售,都为母子二人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

  蒋宏建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民进成员,在依法履职和参政议政方面也作出了突出成绩,多份建议和提案得到了市领导批示,其中由蒋宏建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组织调研并执笔撰写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两法衔接工作的建议》调研报告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的重视,并荣获天津市政协2014年优秀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我市行政问责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的批示;《建议准许权利人就近快速申请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建议将符合条件的出租方收回租赁住房纳入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范围》两篇信息先后被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编印的《天津统一战线》 “真知灼见”专栏全文刊载。蒋宏建执笔完成的《充分发挥业委会作用 服务美丽社区建设》一文,入选2014年市政协“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津”主题论坛和研讨会大会发言材料,并被收录入《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津建言献策汇编》一书中,同时还被天津市法学会主编的《天津市优秀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研究文库》(2016年卷)选中,该文是2016法学研究年卷天津本地律师事务所中唯一入选的研究成果,为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贡献。

  2018年3月22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举办了该院历史上的第一次大型学员论坛,受中央统战部和民进中央选派参加第39期民主党派干部培训班的蒋宏建,作为班级推选的两名代表之一,在论坛上做了《以司法改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发言,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司法体制机制方面所采取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良好社会效果进行了宣讲,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广大师生中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正,并通过了《监察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蒋宏建结合北京市、浙江省和山西省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以及现行法律规定,及时撰写了《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监察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建议》,积极为促进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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