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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地落实,让天津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全国政协委员
360集团创始人
周鸿祎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破解民营企业的发展难题提供了法治“金钥匙”,也为民营经济与国家战略协同“搭桥指路”,这无疑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360作为一家兼具“安全+AI”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始终围绕国家数字化战略,担当社会责任,持续“上山、下海、助小微”:上科技高山,努力破解“看不见”国家级攻击的卡脖子难题,攻克人工智能安全的世界前沿课题;下数字化蓝海,打造数字化的安全新基建和新服务,推动企业级垂直大模型方案落地,助力城市和企业“数转智改”;扶助中小微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的安全保护服务和人工智能工具,推动数字化“共同富裕”。近几年,我也一直在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展,今天感到很振奋,也非常有获得感,未来创新发展不仅有“底气”,更有“心气”。
从2023年7月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到2024年10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再到今天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经过近两年,可以说,党和国家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非常审慎,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过程中360也多次向相关部门汇报了意见建议,我们也发现,其中很多内容都直击民营企业“成长的烦恼”,越来越可落地、可执行,实打实的利好持续加码。例如,关于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内容,让民营企业专注提升核心竞争力,只要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好,就不用担心“背景”“帽子”问题;我们非常关注的科技创新部分,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当“主角”、上“前台”,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这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再落实、再细化,更是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具体体现。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一定会形成平等竞争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激活新质生产力发展潜能动能,民营经济也会从大发展的“春天”,走进蓬勃生长、百花齐放的“盛夏”。未来,360将以更大的“底气”、更强的“心气”,走好科技报国之路,继续围绕“安全+AI”双主线,发挥好自身核心能力,做好利国利民的事情,坚持在网络安全第一线持续深耕,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营科技企业的力量。
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宏中
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颁布。这部承载着时代使命的法典,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纪元。在全球产业链深度调整、中国经济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时期,这部法律不仅回应了民营企业多年期盼和呼声,更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为民营经济的未来铺就了坚实法治轨道。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获取等领域面临“隐形门槛”,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民营企业“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主体地位,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探索中与时俱进的重大成果。“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等重要论断被首次写入法律中,通过立法来强化新标准的实践性,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法律中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规范异地执法行为”,依法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场机会和发展权利。让广大民营企业家真切感受到“自己人”的身份落到了实处,给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极大鼓舞了民营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的坚定信心,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参与的市场主体释放出更强的活力。现在,正是民营经济大显身手,发展正当其时的良好时机。
特变电工的成长和发展就是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生动体现和具体实践。创业38年以来,特变电工紧跟党中央战略部署,秉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理念,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兴企,构建以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硅基新能源、铝电子新材料“一高两新”三大国家战略性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产业协同、发展互补的新格局。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自主突破,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行业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专利奖200多项,参与了国际电工装备最高标准的制订,带动了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中国服务及中国品牌走出去,实现了从装备中国到装备世界、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发展跨越。
特变电工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的殷殷嘱托,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关心、关怀化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特变电工将锚定“世界一流”企业发展目标,深度融入天津“一基地三区”战略布局,立足天津打造战略管理中心、科创人才中心、国际交流展示中心、数智经济中心、对外投资中心、供应链中心和高端智能制造基地的“六中心一基地”战略矩阵,成为特变电工在天津产业发展的新引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贡献特变电工力量!
市工商联常委
天津爱思达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毅
作为商业航天领域的一名民营企业从业者,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倍感振奋,也看到了行业发展的新曙光。这部法律的诞生,是国家重视民营经济的有力证明,为民营企业带来了诸多直接利好。最直观的感受,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真正有了法律保障。商业航天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巨大且风险高。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这将鼓励我们加大研发投入,激励更多的民营企业大胆创新,加速突破如火箭回收、高效星箭制造等工程技术,推动我国商业航天技术迈向新高度。
我认为对企业及行业发展的利好直接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法治化进程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平等地位”,将“非禁即入”原则制度化,直接推动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壁垒的实质性破除。以发射场资源为例,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通过市场化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稳定发射工位,2024年该发射场完成多次商业发射。法律明确禁止因所有制差异设置审批门槛,使得民营企业在卫星频率申请、火箭研制资质获取等关键环节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权利,2024年民营火箭发射次数较2019年提升12个百分点,相信未来民营企业的发射次数占比将会越来越高,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型号任务也会越来越多。
二是创新驱动实现技术跃迁。法律构建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直接加速了商业航天核心技术突破。有了民营经济法的助推,更多的商业航天企业将会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能有更多机会为国家做贡献。液氧甲烷火箭技术的规模化应用就是典型例证,推动全球首枚成功入轨的液氧甲烷火箭于2023年实现技术突破,发射成本较传统火箭降低。在卫星制造领域,法律鼓励的“揭榜挂帅”机制促使民营企业突破星载一体化设计技术,卫星重量显著下降,研制成本大幅压缩。未来会有更多的新技术呈现,助力商业航天实现技术跃迁。
三是多层次金融支持破解资金瓶颈。针对商业航天高投入特性,法律构建的金融支持体系也将展现出成效。2024年商业航天领域融资额突破200亿元,其中股权融资占比达75%。更重要的是,法律明确的产业投资基金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向火箭回收及关键结构件制造、卫星互联网等战略领域增加,2025年一季度相关领域融资占比已超60%。民营经济法将加大资本投资的信心,支持资本助力实业,逐步呈现出蓬勃的景象。
更为重要的是,在信心层面,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从制度层面破解了长期制约民营航天企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为产业升级将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企业将更有信心和底气,扎根商业航天领域,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技术水平,为我国商业航天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在浩瀚宇宙中拓展属于民营企业的广阔天地 。我深信,中国商业航天正以法治为翼,将加速飞向更广阔的宇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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