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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热议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五)
来源:    2025-05-11 小字号

  编 者 按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地落实,让天津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并引发了热烈反响。

 

  津商联合会会长

  物美集团创始人

  多点DMALL创始人

  张文中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使我感到特别振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当其时,充分彰显了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的坚定决心。我也很荣幸参加了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征求意见环节,感受到这次立法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我们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共同努力建设诚信民企、法治民企、清廉民企。我们坚定发展信心,物美当好老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惠民生、稳就业、拓内需、促发展,用市场经济的方式,夯实民生基础设施,发展新质AI零售,高质量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多点作为亚洲最大的零售AI数字化赋能企业,全力打造AI零售大模型,创新AI零售业态和经营方式,助力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根据法律中对商协会的要求,津商联合会已着手强化完善行业协调与自律机制,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构建精准化服务体系,整合政策信息并发布发展白皮书;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企业纠纷快速响应机制;畅通政企对话渠道,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在党的领导下,民营企业前途更加美好,必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市工商联执委

  天津市多式联运行业协会会长

  天津市创源世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 波

       在全球贸易格局复杂多变、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当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给我们多式联运行业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天津作为“一带一路”海陆交汇点,拥有良好的多式联运发展基础和优势。近年来,天津深入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积极构建陆、海、空、铁立体化交通网络,天津港的海铁联运量不断增长。在这一过程中,多式联运行业企业凭借自身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在优化运输路线、提升服务质量、拓展业务范围等方面不断探索,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从根本上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其中关于公平竞争的条款,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让我们看到了打破市场隐性壁垒的希望,未来能更加自由地参与各类多式联运项目投标,拓展业务范围、公平角逐,在市场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在投资融资促进方面,法律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难度和成本。助力多式联运行业企业拓展国际贸易布局、建设智慧物流网络、开展航运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作为天津市多式联运行业协会会长,也将积极组织会员企业深入学习法律条文,明晰权责,引导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及时反馈企业诉求,推动法律落地。此外,协会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相信在法律护航下,天津市多式联运行业将释放更大活力,为港产城融合与双循环发展贡献力量。

 

  市工商联执委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林谷春

  4月3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发布,如同一剂强心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民营企业家群体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希望,使其进一步增强了发展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决心。作为天津市物业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我深感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尤其在当前世界经济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阶段,国际经济变化异常、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更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不仅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也寄予了民营经济极大的期望,同时,更为我们物业行业指明了发展和前进方向。

  在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条款对民营企业权益的全方位维护,以及对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创造等方面的有力保护举措。这些措施无疑将极大地激发民营企业家的创业激情,推动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也将有力催生我们物业行业的创新活力,必将推动我们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作为协会负责人,我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组织会员单位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引导大家理解法律出台的重大意义,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内容,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政策导向,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益,维护企业利益,推动企业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同时,我也将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沟通协作,为会员单位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源支持。

  展望未来,我坚信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引下,天津市物业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我们将继续担负历史使命、秉承服务宗旨,创新服务模式,为经济繁荣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工商联执委

  天津市山西商会会长

  王利明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健康”的原则,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与平等发展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可以说,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法律武器,也是引导规范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教科书。2023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了31条举措,而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这些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实现了从“政策输血”到“制度造血”的转变。民营经济促进法共计9章78条,每一条款都凝聚着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怀、重视支持,释放了国家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高科技企业创新主体的活力,汇信心,凝共识,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正能量。

  作为商会会长,我将紧密联系和带领商会广大民营经济人士认真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发展的信心,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助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滨海新区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

  天津联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 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这部法律以全方位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核心,通过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为民营经济主体构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不仅彰显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更以法律形式印证了中国共产党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庄严承诺,有力回应了经济界人士对政策稳定性与持续性的关切,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信心。

  作为民营经济主体负责人和商协会负责人,深入研读这部法律后,我深刻感受到其从宏观战略指引到微观实践规范的全面性与前瞻性。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关键期的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等“六稳”工作筑牢了法治根基,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与制度保障,既划定了企业合规经营的底线,也为企业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法律中对新质生产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模式构建的鼓励政策,为民营企业在新时代经济发展浪潮中开辟新空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回顾民营经济发展历程,我们曾面临诸多挑战与不确定性,这些困难难免会引发企业家对企业发展前景的担忧。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犹如强劲东风,吹散了发展迷雾,为民营企业家注入强大动力,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坚守实业、创新发展的信念与决心。

  这部法律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与生动诠释。总书记提出的“心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懂经营,先富促共富”要求,深刻揭示了民营企业家的责任与使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这些指导思想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文,推动政策要求落地生根。

  展望未来,我们期待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持续保持开放性与适应性,不断吸纳新发展理念、创新实践经验,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相信在这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民营经济必将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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