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在我市引发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该部法律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法治保障,将极大地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
市工商联主席娄杰说,市工商联将加强学习研究和宣讲解读,组织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和工商联系统干部全面学习法律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法律,维护合法权益,更好拓展发展空间。加强为企服务和议政建言,配合职能部门加快配套政策的出台,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持续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赋能,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规范执法方式,提升政策效能。加强企业合规和商会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民营企业家法治素养提升计划”,加强商会党的建设、完善商会职能,指导商会在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维护、纠纷处理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真招实招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要让民营企业在广阔前景中大显身手。“市市场监管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发挥好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服务供给的重要职责,实施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工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创新举措落地见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市市场监管委党组书记、主任戴东强表示,“我们将从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创新服务型监管模式入手,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降低市场准入和退出成本,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
“我们将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组织推动制定出台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依法保护好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将法律精神转化为企业可感可知的发展红利。”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涛说,下一步,我市将强化政策支持,持续助力民营企业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和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两重”建设,用好“两新”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开展系列服务活动,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应用场景不足、引才和用工难等问题,举办“国企民企握手对接”等活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难题和需求;高水平举办2025中国民营企业投融资洽谈会等活动,推动常态化举办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用好“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讲好津商故事,推动全社会形成同心协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滨海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着眼民营企业‘急难愁盼’、所需所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滨海新区副区长罗平表示,“我们将把各项要求一一落实下来,推动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鼓励开展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做优主业、做强实业,提升核心竞争力,让民营经济在渤海之滨绽放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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