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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者 按
着眼培养造就一支与党同心同德、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我市持续深入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工作,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在实践中丰富经历阅历、提升素质能力。2025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第六批实践锻炼的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优势作用,把自身专业所长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主动投身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重点工作,履职成效明显。即日起,“津门统战”开设“实践者说”专栏,分享党外代表人士的履职故事,展现党外代表人士坚守合作初心、主动担当作为的时代风采。
在基层淬炼中砥砺初心
于司法为民中担当作为
李超
图为李超同志(中)与行政庭法官研究疑难案件
在我市第六批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中,我被选派到西青区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从高院审判员到基层法院副院长,不仅是职务的变化,更是工作视角、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全面转变。通过列席法院党组会议、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我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外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转换角色定位
在融入基层中履职尽责
在高院从事审判业务工作,更多专注于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和案件处理。而基层法院副院长的工作更加多元复杂,除了审判业务,还需要应对信访接待、社会治理协同、突发事件处理等多重任务。为尽快适应新角色,我坚持多看、多学、多想,虚心向班子成员学习,向一线法官请教,迅速转变工作视角、工作节奏、工作定位,较短时间理清了基层司法实践的堵点与难点。挂职以来我深深体会到基层法官“白加黑”“五加二”是常态,对一线司法的忙碌有了真切的感受。面对“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我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积极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定期分析分管领域审判运行态势,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提升审判质效。
工作中,我注意发挥自身熟悉上级法院裁判理念、政策导向的优势,在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规范审判流程管理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也注重把基层在司法改革中探索的好经验带上来,努力成为上下级法院之间良性互动的沟通纽带。
聚焦主责主业
在服务大局与司法为民中主动作为
挂职期间,我主要分管行政庭和民三庭的工作。这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关系到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我坚持躬身入局,努力将上级法院的宏观指导与基层司法实践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面对行政审判工作难点,我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化解与裁判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反馈行政执法共性问题,提示法律风险,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促成行政机关履职到位。面对劳动争议案件特点,我始终把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坚持调判结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协调处理了多起某地产公司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用一个月的时间审结了相关案件,及时为企业破产重整扫清了障碍,助力重点项目的盘活续建。
深入基层实践锻炼,不仅是难得的工作历练,更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在基层,我跳出单纯的“就案办案”思维,更加自觉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无论是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举措,还是协同地方政府化解群体性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都深刻认识到,法治既是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治理能力的关键支撑。这启发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无论是审判管理还是案件处理,都要有更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大局观。
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我始终铭记多党合作的初心使命。把这次挂职锻炼作为新的起点,努力将基层汲取的养分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动力,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在司法实践中展现担当作为。
(李超,民盟盟员,南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西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时为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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