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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审议天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市委书记陈敏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念兹在兹,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重要要求,为我们做好整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是我们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深学深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做,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牢牢把握督察整改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严防和警惕应付思想、观望心理、过关心态、松懈情绪、推诿现象等苗头性问题,扎实抓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让群众有更多的绿色获得感,以实际行动体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究、拿出实招,见诸责任、见诸行动、见诸实效,做到立行立改、切实整改。狠抓任务落实,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清单化、具体化、事项化推进,台账管理、闭环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漏项。坚持标本兼治,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共性问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成果运用,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绿色发展水平、生态保护修复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强化责任担当,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筹调度、通报督办、明查暗访、验收销号、约谈追责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和跟踪问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各方面主观能动性,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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