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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市委统战部机关纪委)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须知

2016-11-01  

  一、受理举报范围:1.针对天津市委统战部、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天津市文史研究馆)、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天津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天津市归国华侨联谊会、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天津市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共天津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2.对天津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驻部纪检组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举报注意事项: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来访举报的,应提供书面材料。

  四、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

  来信来访: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

  邮政编码:300046

  举报电话:83602010、13820760207、15822868206

  市纪委监委举报网址:网址:https://tianjin.12388.gov.cn